来源:海外网
海外网3月15日电据中国驻南非大使馆网站消息,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这是继香港国安法出台之后中央治港又一重大举措,在“一国两制”实践进程中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
全国人大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完全合宪合法合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香港特区选举制度是香港特区政治体制的核心内容,制度的决定权在中央。在“一国两制”方针下,宪法和香港基本法共同构成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基础。违反甚至损害这个宪制基础的制度、机制必须作出修改,进行完善。
香港基本法所构建的特别行政区制度始终遵循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治港”和中央授权下的高度自治两条原则。这些年来,反中乱港势力利用香港现行选举制度存在的漏洞和缺陷,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破坏香港的宪制秩序和有效管治。因此,采取必要措施修改完善相关制度机制,这既是全国人大的权力,更是全国人大的责任。
这次完善选举制度,设立必要的安全阀,就是为了确保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权、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管治权牢牢掌握在爱国者手中,从而为“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提供坚实制度保障。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香港的管治权必须掌握在爱国者手中,是一条基本的政治伦理,天经地义。
这次完善选举制度的重点是对具有广泛代表性的选举委员会进行调整优化,并且赋予它新的职能,除了可以继续选举产生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外,还有权选举产生立法会部分议员,并参与立法会所有议员候选人的提名。主要目的就是要构建符合香港实际情况、有香港特色的民主制度,提高政府治理效能,充分释放香港社会活力,让香港居民更加安居乐业。
需要指出的是,中国政府管治香港的依据是中国宪法和香港基本法,而非《中英联合声明》。《联合声明》的核心要义是确保中国收回香港,香港回归后,《联合声明》的历史使命已经完成。英方对回归后的香港无主权、无治权、无监督权,不存在所谓对香港民众的“责任”。任何外国和组织无权借口《联合声明》插手香港事务、干涉中国内政。近日,71个国家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46次会议上作共同发言,另有20多个国家单独发言,支持中方在涉港问题上的立场和举措,反对其他国家干涉香港事务和中国内政。国际社会的正义之声,充分体现了是非公论。
无论是已经制定的香港国安法,还是正在完善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选举制度,以及将来我们所要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都是为了把“一国两制”执行好、实施好,根本不存在改变“一国两制”的问题。选举制度、选举规矩进一步修正了、理顺了,可以确保“一国两制”的“香港号”这艘航船破浪远航,香港的明天也一定会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