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新冠疫苗知识产权豁免的谈判历程与未来挑战
(来源:澎湃新闻年6月26日)
日内瓦时间年6月17日清晨,世界贸易组织(WTO)第12届部长级会议(MC12)成功落幕。经过多轮密集谈判和成员激烈交锋,最终达成一揽子协议。WTO总干事伊维拉日前在接受央视总台专访时强调,中方为此次会议做出重要贡献,在关键时刻发挥了建设性作用,体现了大国风范与担当,并特别提及新冠疫苗知识产权义务豁免这一议题。
的确,MC12诸项成果中,《关于〈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部长决定》(即WTO新冠疫苗知识产权豁免决定,以下简称《豁免决定》)是在最后一刻才达成的,对MC12成功收官起到至关重要作用。这一决定具有历史性意义,紧密围绕新冠肺炎大流行的时代背景,允许发展中成员豁免WTO有关疫苗专利保护的部分义务,在未经专利权人许可的情况下授权生产新冠疫苗,并向其他发展中成员出口,是数十年来知识产权与公共健康辩论的延续和重大进展。
更重要的,这一议题交织着中美斗争与合作的起伏,关乎中国谈判权利及未来待遇处理范式,可谓MC12具有长远制度影响的最重要成果。
一、来之不易的成果和中国贡献
年3月,世界卫生组织宣布新冠肺炎成为全球大流行病。疫情严重危及人类健康,但治疗和防护产品开发、生产和供应存在法律障碍、技术瓶颈、分配不均等问题,发展中国家受影响最为严重。
年10月,印度、南非联合在WTO提出提案,要求在与新冠肺炎的预防、遏制或治疗有关方面,在一定年限内豁免成员在《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下称《TRIPS协定》)项下广泛保护义务。这得到发展中国家支持,但美欧英等发达国家明确反对。
年开始,疫情对欧美印等冲击加重,人道灾难对发达国家形成巨大道德压力。5月5日,美国表态支持临时豁免新冠疫苗知识产权保护,引发全球瞩目。5月17日,中国表示支持豁免。随后,印度、南非联合六十余个发展中国家提出修改提案,推进文本谈判,但欧英瑞(士)采取技术拖延策略,讨论无成果。
针对僵局,WTO总干事年12月开始牵头组织美、欧、印、南非四方进行小范围磋商。年3月15日,四方磋商成果被泄露。据其内容,豁免限于新冠肺炎疫苗有关专利,允许通过强制许可生产疫苗后自由出口,但在脚注中规定“年疫苗出口占全球10%以上的发展中成员不能享受豁免”(只有中国符合此标准,间接明确排除中国,而脚注应是来自美国要求)。5月3日,总干事向TRIPS理事会提交四方磋商成果,同时增加规定“所有发展中成员均是适格成员但鼓励有出口能力的发展中成员退出该决定”,与原脚注并列置于括号中待讨论。这是中国要求加入的新内容,显示中方多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实际上,自四方文本泄露后,中方一直多方做工作,表达对四方磋商程序缺乏透明度和包容性,通过设置出口份额标准排除适格成员做法不公正、释放错误信号等